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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事务-关于申报2011年下半年全国会员和省会员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1年下半年全国会员和省会员的通知
责编: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 2012-03-15 来源: 点击:5161 次  【打印

各县市区摄影家协会,市级团体会员单位:

  2011年下半年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新会员推荐评审及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推荐工作即将进行,请各地摄影家协会于12月10日前将会员申报材料及时上报我会,以便申报者按时参加评审。

  申报者需递交的评审材料:

  1、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入会申请报一份

  2、省级以上影展影赛获奖、入选证书复印件、作品发表刊物复印件等材料,(其中要有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印章的证书),本人摄影代表作品六幅(规格10寸)

  3、2寸个人照片2张

  4、评审费100元

  5、申报省级会员必须是台州市级会员,需经过台州市摄影家协会审核,并加盖台州市摄影家协会印章。

  6、申报中摄协会员者,请登录中国摄影家协会网查看入会须知。申报全国会员必须是省会员,材料由台州市摄影家协会统一上送。

  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中摄协入会有新规定,请大家注意。增加的要求内容如下:为进一步加强会员发展工作,确保会员发展公正性、严肃性和规范性,中国摄协自2011年下半年新会员审批(申请截至2011年12月底)开始,推出两项新举措:一是凡以摄影创作和摄影组织工作业绩申请入会的摄影人,均需在原有材料的基础上提交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有关摄影的理论文章(文章主题和是否发表均不限制);二是为更好地保存和管理会员资料,所有申请入会者提交的材料(含《申请书》、入会作品、摄影文章、其他业绩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文件。其中《申请书》和摄影文章提交word文件;入会作品提交为JPG格式文件,每张长边1024像素,每张作品的文件名为“团体会员-申请人姓名-作品名”;其他业绩材料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

  台州市摄影家协会:88698205

  台州摄协邮箱:510596418@qq.com

  协会工作QQ:510596418

 

台州市摄影家协会

201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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